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 1917317229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继承
文章列表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计算需机构评估 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的区别辨析

2022年9月2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whjclaw.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计算需机构评估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因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因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具体收费标准为: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 5


  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 10000以上部分 0.1 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的区别辨析

蒋女士与王先生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子王海、一女王艳。王海于1996年结婚并分家生活,王艳于1998年结婚。王先生于2009年去世。蒋女士与王先生在结婚时盖有房屋一套,2010年该房屋被拆迁,拆迁补偿款共计36万元被蒋女士和王海领





  蒋女士与王先生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子王海、一女王艳。王海于1996年结婚并分家生活,王艳于1998年结婚。王先生于2009年去世。蒋女士与王先生在结婚时盖有房屋一套,2010年该房屋被拆迁,拆迁补偿款共计36万元被蒋女士和王海领取。王艳认为该拆迁补偿款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其中应有其份额,遂将蒋女士与王海诉至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即依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36万元。诉讼中,原告王艳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依法继承王先生的遗产。




  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应严格区分两者的界限,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夫妻个人财产,也有利于保护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利。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拆迁款36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将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后,属于王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部分才能进行继承。


  继承是指继承人按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继承由享有继承权的各个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本案王先生的遗产为拆迁款的一半份额18万元,享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原、被告三人,在无特殊情形下,三人应予等额继承即每人继承6万元,故法院对于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二被告给付王艳6万元。


  分家析产中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分家;,另一个是;析产;,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指的是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人所有。导致分家析产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大家庭成员间的纠纷、矛盾等原因不愿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的主要区别有:


  一、引发遗产继承和分家析产的法律事实不同。遗产继承是由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引发。分家析产是由于家庭成员因为一定的生活和生产需要等各种原因,不需要或不能够再在一起生活,而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所引发,而人的死亡仅仅是引发分家析产的法律事实之一。


  二、两者所处分的财产的性质不同。遗产继承中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分家析产中所涉及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


  三、参与的人员不同。遗产继承中的参与人是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分家析产中的参与人员是财产的共有人。例如遗产继承中,儿媳一般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儿媳作为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分家析产中,儿媳作为参与人之一参与财产分割。


  四、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遗产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布死亡之时开始,而分家析产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也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对此没有限制。


  五、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遗产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根据该法规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或是遗嘱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而分家析产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进行,往往是对财产根据人数或需求平均分割。


  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虽然都导致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化,但是两者有原则上的区别,且分家析产中往往含有继承和分家析产两种法律行为,所以严格区分两者有着重要的意义。从上述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的主要区别来看,本案应属于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有哪些


遗产房产继承过户


有关房屋遗产继承法解读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电话:19173172299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先立遗嘱赠房产 把房卖了咋办?房产继承税费
  • 2.法定房屋继承纠纷起诉状 有继承纠纷的房子能否办理房产证
  • 3.房屋继承、赠与、买卖的流程及费用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要多少
  • 4.农村房屋确权后子女可以直接继承吗 农村土地如何继承
  • 5.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的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9173172299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917317229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